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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辆道路运输证首次申领-办事指引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04日
一、哪些情况下应申请出租小汽车道路运输证新办?
单位或个人新增、更新小汽车,应当申请小汽车道路运输证新办。
二、申请出租小汽车道路运输证新办需具备哪些条件?
1.申办人取得出租客运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有效期内);
2.申办人已取得新增的出租车营运牌照或出租车经营指标;
3.新增车辆与原拟购置车辆承诺书兑现;
4.聘用驾驶人员具备从业资格和安全行驶条件;
5.购置车辆符合许可投入营运的有关车型技术参数、排量等符合要求;
6.提交的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三、操作流程
1.登陆系统后切换办事主体为企业找到相应的事项点击“立即办理”按钮
2. 选择批量申请还是单个申请。
<1>. 单个申请 如需办理单个申请(一台车申请),请点击【返回】
然后点击下图的【单个申请】
如下图所示,勾选承诺项,选择业务类型(业务类型划分见下述【业务类型备注说明】说明部分),然后【下一步】
如下图所示,填写完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在下图所示中,阅读承诺项后勾选承诺项,输入验证码然后点击【提交】
<2>.批量申请 如需办理批量申请(多台车一次申请),请【勾选承诺项】,并点击【下一步】
点击下图的【下载导入模板】,在模板中填好数据信息(数据信息项与单个办理页面录入的信息项一致)后点击【选择文件上传】上传文件,然后在点击【提交】完成提交操作。
【业务类型备注说明】
1、红的牌照配置车辆更新
在本公司名下的红的牌照,且已有对应此红的牌照的旧车退出营运,须在页面中填写牌照号以及旧车车牌号
2、绿的经营权配置车辆更新
在本公司名下的绿的经营权,且已有对应此绿的经营权的旧车退出营运,须在页面中填写旧车车牌号
3、 新增配比蓝的指标配置车辆更新
在本公司名下的新增配比蓝的指标,且已有对应此指标的旧车退出营运,须在页面中填写旧车车牌号
4、 更新奖励蓝的指标配置车辆更新
在本公司名下的更新奖励蓝的指标,且已有对应此指标的旧车退出营运,须在页面中填写旧车车牌号
5、新增经营权配置车辆
本公司已取得公交局的经营权指标投入营运批文,可投入批文中允许的投入营运数量出租车,须填写获取的经营权指标投入营运批文号
6、无障碍配置车辆
本公司已取得无障碍配置车辆的投入营运批文,可投入批文中允许的投入营运数量该类车辆,须填写获取的经营权指标投入营运批文号
7、牌照委托经营配置车辆更新(旧车投入)
他人/企业将牌照和对应牌照正在营运的车辆委托给本公司营运,选择此类业务,这类业务须填入牌照号,牌照所有者,旧车车牌号
8、 牌照委托经营配置车辆更新(新车投入)
他人/企业仅将牌照委托给本公司营运,车辆本公司自行购入,选择此类业务,这类业务须填入牌照号,牌照所有人
3. 批复/更新材料上传
在下图所示位置点击【批复/更新材料上传】
在如下图中勾选车辆,填写批文号,上传批文文件,然后点击【提交】
三、申请出租小汽车道路运输证新办需要上传哪些材料?
需要上传车辆彩色照片一张(左前45°)。
四、何时可以查询审核结果?
提交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即可查询审核结果。
六、如何查询审核结果?
1.可在提交申请后一个工作日内登录账号查询;
2.可由首页输入受理编号查询。
七、对办理申请相关业务不清楚的,如何咨询?
可以在指定网站政策咨询栏目提出咨询,为确保您提出的问题更有针对性,请您咨询前仔细阅读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有关内容,也可拨打交通运输服务热线12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