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办事指引

<< 返回

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补办-办事指引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7日

一、 哪些情况下应当申请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补办?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遗失、毁损的,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证件补(换)发手续。

二、 申请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补办需具备哪些条件?

1. 申请人已经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遗失、毁损。

2. 申请人无违反相关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且尚未接受处罚。

3. 申请人无暴力犯罪记录,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4. 申请人省内异地无其它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5. 从业资格证件没有被有关部门暂扣记录。(遗失补发业务)。

三、 如何申请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补办?

登录指定网站(https://uia.jtys.sz.gov.cn/填报相关申请信息,输入验证码,提交申请。

四、 何时可以查询审核结果?

提交申请后1工作内即可查询审核结果

五、 如何查询审核结果?

1.可在提交申请后一个工作日内登录账号查询;

2.由首页输入受理编号查询。

六、 对办理申请相关业务不清楚的,如何咨询?

可以在指定网站政策咨询栏目提出咨询,为确保您提出的问题更有针对性,请您咨询前仔细阅读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有关内容,也可拨打交通运输服务热线12328。

版权所有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港务管理局)   咨询投诉:12328  粤ICP备060389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