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网约车平台:
为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迎大庆百日攻坚行动,落实《深圳市出租车运输行业违法案件“清零行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规范我市网约车经营服务行为,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网约车平台应依法依规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确保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分别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不得接受未经许可的车辆、人员备案,不得违规向未经许可的车辆、人员派单。不得以“顺风车”等民事行为名义,违规从事网约车经营等非法运营活动。
二、请各网约车平台按照《方案》要求,于9月25日前赴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违章处理窗口处理案件(逾期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信息详见附件1,需携带的材料、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2)。
三、我市已核发的网约车平台、车辆及驾驶员等相关证件信息,均可在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智能政务平台上查询(网址为:https://uia.jtys.sz.gov.cn/sso/app/common/search/cert/myManage)。同时,各平台如有大批量查询需求,也可通过数据接口与我市网约车监管平台接口实现网约车运输证、网约车驾驶员证批量查询,数据接口协议详见附件3。
四、各平台应通过app乘客端展示平台排单驾驶员及车辆营运证件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驾驶员姓名、照片、从业资格证件号码、手机号码、服务评价结果、车牌号码、车辆运输证号码等信息)。在app未完成更新前,各平台应督促驾驶员在营运过程中务必携带有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可打印、也可储存在手机中),并有效配合交通执法人员开展执法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网约车行业未处理违章案件明细表
2.违章处理温馨提示授权委托书
3.网约车监管服务平台人证车证核验接口协议
公共交通局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