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依照《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平台数据接入规范(暂行)》做好相关数据对接工作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17-03-15
各相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291号)有关规定,我局牵头联合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建设了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平台,同时编制了《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平台数据接入规范(暂行)》(详见附件1,简称《接入规范(暂行)》)。拟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业务的企业,应组织技术人员按照《接入规范(暂行)》内容尽快做好数据库对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材料
拟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业务的企业向市公共交通局提交以下材料。
(一)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平台数据接入联系函(附件2);
(二)企业基本信息表(附件3);
(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平台数据库接入准备情况表(附件4)。
二、工作流程
市公共交通管理局收到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材料提交市交通运输局交通综治处,市交通运输局交通综治处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技术支持单位与企业进行技术对接。数据库接入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平台的,向企业出具接入情况说明,不具备技术接入条件的,通知企业并告知原因。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平台数据接入规范(暂行)》
2.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平台数据接入联系函
3.企业基本信息表
4.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平台数据库接入准备情况表
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3月15日
附件1: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监管平台数据接入规范(暂行).doc